“无民营不富裕”。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高度重叠,不仅是当前最主要的经济贡献力量和最有活力的经济贡献主体,而且是创新能力最强、最为活跃的市场主体。它们为国家创造了更多的财富,为社会带来了更多的就业。毋庸置疑,它们是国家、社会和全民实现“共同富裕”的强大支撑、保障和力量。
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,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特征,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。当前,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,站在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新起点,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,把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”作为红线,贯穿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。
“共同富裕”不是平均主义
一方面,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,而是涵盖全体中国人民的全民富裕。要坚决防止出现“富者累巨万,而贫者食糟糠”现象,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、穷者愈穷富者愈富,在贫富之间出现不可逾越的鸿沟。同时,共同富裕也不是平均富裕,“平均主义”和“财富收割”绝不会带来永久、持续的共同富裕。
另一方面,共同富裕要注重“物质”和“精神”上的“双”富裕。“物质上”的富有者,是有钱人、暴发户、大富豪,而既是“物质基础上”的富有者又是“精神品位上”的富有者,才能成为既“富”又“贵”的“共同”富裕者。
共同富裕,就是要打造实现全社会各阶层的“富”而又“贵”。
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
要学习借鉴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“各美其美,美人之美,美美与共,天下大同”的高远思想,做到“各富其富,富人之富,富富与共,天下大同”。
一是各富其富。要人人参与,人人有责,“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”“撸起袖子加油干”。不能容许有的“干”活,有的“看”活。政策、机制上要做到人尽其力、人尽其能,由“扶”而康,自康而富,各富其富,不拖后腿。
二是富人之富。社会企业和任何人,既要从我做起,先发家致富,还要帮带他人发家致富。政策、机制上鼓励互学互鉴,互帮互助,做到致富路上“不使绊子”“不撤梯子”“不嫉妒”“不眼红”。
三是富富与共。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、没有差别。既然是在同一企业,也要鼓励合理拉开薪酬差距。致富路上,要确保小富、中富、大富,同存在共享受,同追求共进步。
四是天下大同。共同富裕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富裕,也是全世界人民的富裕。通过“共同富裕”,中国实现现代化强国,便可带动世界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,使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。
共同富裕离不开民营经济
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中小企业、民营经济。当前国家拥有近3800余万户中小企业,民营经济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壮大的强大力量。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要求“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。
数据显示,民营经济为我国贡献了50%以上的税收、60%以上的GDP、70%以上的技术创新、80%以上的城镇就业、90%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。
“无民营不富裕”。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高度重叠,不仅是当前最主要的经济贡献力量和最有活力的经济贡献主体,而且是创新能力最强、最为活跃的市场主体。它们为国家创造了更多的财富,为社会带来了更多的就业。毋庸置疑,它们是国家、社会和全民实现“共同富裕”的强大支撑、保障和力量。
(本文系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年来,秉持“提升管理智慧、提振民族经济”的初心使命,在服务千万社会企业、参与社会开发变革、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,对 “共同富裕”的一些思考。作者为该公司创始人、董事长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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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|张郁 编辑|李汶佳
校对|谷红欣 视觉|高梦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