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小企业难以享受与大企业相同的政策待遇,一些职能部门仍在想方设法“圈权、圈钱”,用地困难困扰中小企业发展。针对这些,省政协委员建议,职能部门下文收费由人大批准,为中小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。7月3日,省政协举行重点提案办理座谈会,就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委员李岩提交的《营造有利环境,承接产业转移》的提案进行现场督办。
【影响因素】
盈利不盈利都让缴所得税
在经营环境方面,省政协委员李岩表示,中小企业在政策上难以享受到与大企业相同的待遇。小规模纳税人(小企业)是按照销售额的4%~6%缴纳增值税的,不论赔赚,都必须保税。“在这种情况下,盈利能力差、经营条件艰苦的中小企业反而成了纳税主体,而实力强大的大型企业不仅可以薄利多销,而在税收义务抵扣上还有更多的实惠。”此外,由于小企业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,不能和一般纳税人进行正常的交易活动,使得大企业都不愿意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。
李岩说,所得税是企业盈利后应上缴的税款,但在执行过程中,有些基层税务局强行让企业缴纳所得税,不顾企业的实际情况,必须将报表调成盈利。
遭遇“圈权”“圈钱”用地难
李岩说,一些部门“圈权”行为有增无减,并不甘心自己权利的缩小。“有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范围不断缩小时,但人员开支仍在增加,于是将过去的行业检测大队变为‘经济检测大队’。”这些部门将主要精力用于“圈权”中,结果其服务职能大打折扣。
变相收费、搭车收费现象依然存在。一些职能部门总能创造条件下发各种文件和规定,使行政性收费项目不断“合法化”,使企业尤其是县城中小企业仍承担了许多额外的负担和事业性摊派。
“用地困难困扰着中小企业发展。”李岩说,土地使用税上调幅度过大,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2倍,许多地方上调了三至五倍。另外,中小企业征地要交纳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青苗补偿费、附着物补偿费,还要缴纳耕地开垦费、土地闲置费等,有些地方还要求交较高的保证金,导致征地成本昂贵。
【委员建议】
职能部门下文收费得由人大批
李岩建议,解决这些困扰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问题,须界定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的职责,杜绝政府职能与中介机构混淆。
“规范职能部门的收费行为,凡是职能部门之间联合下发的‘特殊’收费文件及相关内容,比如税务部门为其他职能部门的收费代扣代缴行为,应由同级人大会议审议批准。”
李岩提出,不准强迫中小企业加入任何协会组织,要简化年检手续。
“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型、就业安置型、具有城市功能社区型的中小企业,以及贫困区域新办的中小企业。”李岩说,要充分运用税收优惠、奖励等方式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扶持。
不仅如此,李岩还建议,各级税务部门不得为突击完成税收任务,要求企业提前预交税款或制造利润上缴所得税。“减免小企业创业基地厂房租赁收入的房产使用税、营业税、土地使用税等各种税费,促进小企业创业基地连续滚动发展。”
【部门答复】
省工信厅:将组建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
对于中小企业的用地问题,将来可以集中到产业集聚区中,建设标准根据省政府印发的《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要求各县(市、区)要建设1~2个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。
目前,我省正在筹备组建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公司。可能一些金融机构对县里成立的两三千万元的公司看不上眼,成立省担保集团就不同了,可以与各个市县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联动,方便中小企业贷款。
省国土资源厅:将来拆村并建 用地全省总体规划
我省将把中小企业发展用地纳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,目前,我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务院等待审批,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对土地进行总体规划的省份。
将来,还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实行拆村并建,一个行政村甚至几个行政村迁在一起,当然,并不是强行的,主要是村民自愿和政府引导,迁到集中村庄的,能够享受自来水等公共设施,政府还给予一定的补助。计划利用5到10年的时间做好这项工作,这也就意味着,将来,农民朋友都住在“小城镇”上。
省地税局:税收政策和减免税省级机构不当家
按照新的所得税法规定,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少税率,按20%的税率征收所得税,对于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、环境节能项目、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国家政策的中小企业,减或免税,同时减少程序,缩短办理时间。
对于提前预缴所得税的问题,国家有规定可以提前收取,但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对这项制度认识不够,有关企业对政策也不太了解,导致个别地方为了完成收入任务,使预缴税提前入库。今后将对税款预缴进行检查。
关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,由于省地机构是税收执行机关,不经授权,不能越权制定税收政策和擅自减免税。(河南商报)